湖南衡安名皓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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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安公司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一、 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HAOHFS-2018-013 | 评价类别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富生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
报告编制人 | 邓琮清 | ||
评价单位 | 衡阳市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富生钢结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胡文涛 | 项目地理位置 | 祁东县归阳工业园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祁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现场调查人员 | 邓琮清 | ||
调查时间 | 2018年12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胡文涛 |
采样检测人员 | 无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无 |
采样检测时间 | 无 | ||
评审专家 | 吴成秋、贺平安、戴贵生 | ||
评审时间 | 2019年2月22日 |
二、单位简介
湖南省富生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位于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集聚区内。建设单位厂区建设钢结构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7年08月投入生产试运行。
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仓库、车间、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15878㎡,总用地面积28785㎡;项目主要生产、销售各种钢结构材料和五金配件等产品,年产1.8万吨各种钢结构材料;项目总投资为4600万元。
三、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单元 | 岗位 | 接触 人数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来源 | 接触时间(h) |
生产单元-1#车间 | 切割 | 6 | 金属粉尘、噪声 | 切割过程机械磨擦产生。 | 8h |
钻孔 | 6 | 金属粉尘、噪声 | 钻孔过程机械磨擦产生。 | 8h | |
焊接 | 6 | 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氟化氢、噪声、紫外辐射 | 焊接过程产生。 | 4h | |
校正 | 3 | 噪声 | 校正过程机械碰撞产生。 | 8h | |
生产单元-2#车间 | 铆装 | 15 | 噪声 | 铆装过程机械碰撞产生。 | 8h |
焊接 | 10 | 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氟化氢、噪声、紫外辐射 | 焊接过程产生。 | 4h | |
生产单元-油漆房 | 除锈 | 2 | 金属粉尘、噪声 | 抛丸机打砂过程产生。 | 4h |
打磨 | 2 | 金属粉尘、噪声 | 打磨机打磨过程产生。 | 4h | |
涂装 | 3 | 二甲苯、苯、甲苯、乙酸乙酯 | 油漆物质挥发产生。 | 4h | |
生产单元-压瓦车间 | 压瓦 | 2 | 金属粉尘、噪声 | 切割机切割过程产生。 | 4h |
辅助单元 | 供电 | 1 | 工频电场 | 配电设备运行产生。 | 2h |
供气 | 1 | 噪声、低温 | 空压机、液氧储罐产生。 | 1h | |
维修 | 1 | 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电焊弧光、砂轮磨尘、噪声 | 维修作业过程产生。 | <0.5h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如下:
无
四、预期效果评价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钢延压加工业。
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的产品性质及相应的生产规模,将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级别定型为较重类。
建设项目设计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
针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文件要求,设计采用了防尘、防毒、防暑、防噪、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警示标识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
综合本项目设计采取的防护措施情况和经验分析,预计本建设项目投产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基本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进行设计,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采纳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建议及专家评审意见,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采取的防护措施能够满足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要求。在后续设计、施工全面落实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建设项目投产后作业场所中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佩戴个人防护情况下,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能够达到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目的。
五、技术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一)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修订意见
(二)评价报告修改情况
会审后,衡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告中不完善之处进行了修改。
(三)专家组对修订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专家同意该专篇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行政审查依据。
经审核,评价单位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对该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行政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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